市级政策法规
关于新增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领域的通知
市保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卫健委、市通信管理办公室、辽源海关:
为进一步用活信用信息资源,助力全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按照省政数局《关于做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拓展领域工作的通知》要求,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在已实施的41个领域基础上,拟新增密码管理、住房公积金、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中医药管理、通信管理、海关等7个领域,拓展至48个领域。
请各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将本部门产生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全量归集至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并及时将本部门产生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和公积金欠缴信息报送至市政数局信用科,确保无违法违规证明证明需核查的信用信息全面、及时、准确。
联系人:阚春年 联系电话:6996509
附件:《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做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拓展领域工作的通知》
辽源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
附件: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关于做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拓展领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行经营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省于2023年11月1日起,在41个领域实施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替代证明工作实施以来,全省共开具专用信用报告4万余份,为经营主体提供了高效便利的信用服务,同时减轻了各级行政部门开具证明负担,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认可。
为进一步用活信用信息资源,助力全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今年以来,在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省政数局在已实施的41个领域基础上,拟新增密码管理、住房公积金、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中医药管理、通信管理、海关等7个领域,经报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我省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已拓展至48个领域。
请各地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按照《通知》要求,统筹本地区各部门全量归集、及时更新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需核查的信用信息,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确保新增领域替代证明工作顺利实施。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