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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推行“无感续证”服务模式的通知
2025-01-06  |  来源: 辽源市人民政府  |  专栏:市级政策法规  |  浏览量: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审批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辽源市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方案》部署,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实施“续证提醒”“帮办代办”服务,变打通政务服务 “最后一公里”为“超前服务一公里”,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为指导,以企业群众双满意为标准,通过实施“续证提醒”“帮办代办”服务,有效解决办事企业群众因证照超期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从“被动服务”转向“主动服务”转变,切实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便利度、满意度,为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服务范围
对临近到期的相关许可证照,需要到期换证、延续、年检等事项。  
三、超前服务
在证照到期的前30天、前15天(到期前需提出申请的,在申请日期之前发出提醒),分两次告知企业及时办理换证、延续、年检等手续。企业如有帮办、代办需求,提供授权和相关要件后,实行代办服务和免费邮寄。 
 四、工作步骤 
 1.梳理事项清单(3月15日——3月31日)。梳理本部门涉及企业服务的各类许可证照,将有需要到期换证、年检、补办等业务的事项,填写《辽源市政务服务中心续证提醒事项清单》(附件1),于4月1日报送至市营商环境办汇总。 
2.分批推行实施(4月1日——12月31日)。各部门对即将到期的证照进行逐一筛查,主动为企业提供“提醒服务”,通过电话提醒等方式,告知企业及时办理延续、年检手续,同时告知其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避免因证照过期、年检超期影响正常经营,最大程度给予企业方便。  
 3.建立“无感续证”服务台账(4月1日——12月31日)。各部门建立续证提醒台账、帮办代办台账,每月月初对本月证照到期情况进行提前分析,汇总出本月到期证照信息;每月月末做好月检查工作,检查本月应办理换证、延续、年检手续的企业是否都已完成相关办理,确保所有纳入续证提醒的企业全部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各部门于每月月初报送上月工作完成台账至市营商环境办(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推进。各部门要明确专人积极配合有关工作落实,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细化分工,确保提醒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宣传应用。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有关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各类宣传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宣传解答、服务推广、操作指引等工作。 
(三)强化督查问效。市营商环境办对各部门续证提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效能进行评估,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评价范围。 
辽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